2021-07-23 14:12:20 | 来源:考生回忆及网络
2019年3月18日四川省公务员面试题(法检类)
2019年3月1日,检察机关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就赵宇见义勇为一案的处理作出纠正,认定赵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一检察厅厅长张志杰接受采访时介绍,该案涉案人员李华与邹某(女,27岁)相识但不是太熟。2018年12月26日23时许,二人一同吃饭后,一起乘出租车到达邹某的暂住处福州市晋安区某公寓楼,二人在室内发生争吵,随后李华被邹某关在门外。李华强行踹门而入,殴打谩骂邹某,引来邻居围观。暂住在楼上的被不起诉人赵宇闻声下楼查看,见李华把邹某摁在墙上并殴打其头部,即上前制止并从背后拉拽李华,致李华倒地。李华起身后欲殴打赵宇,威胁要叫人“弄死你们”,赵宇随即将李华推倒在地,朝李华腹部踩一脚,又拿起凳子欲砸李华,被邹某劝阻住,后赵宇离开现场。经法医鉴定,李华腹部横结肠破裂,伤情属重伤二级;邹某面部软组织挫伤,属轻微伤。
赵宇案系由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于2018年12月27日立案侦查。12月29日,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赵宇刑事拘留。2019年1月4日,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2019年1月10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因案件“被害人”李华正在医院手术治疗,伤情不确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日公安机关对赵宇取保候审。2月20日,公安机关以赵宇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于2月21日以防卫过当对赵宇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引起社会舆论高度关注。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下,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令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进行了审查。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原不起诉决定存在适用法律错误,遂指令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撤销原不起诉决定,于3月1日以正当防卫对赵宇作出无罪的不起诉决定。
1、针对以上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2、李华强行入门,殴打谩骂周某,如果你是周某的邻居赵宇,遇到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办?
3、市政法系统组织“见义勇为”法律法规为专题讨论会,你认为重点是哪些方面?
注:试题来源于网络及考生回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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