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9 20:00:00 | 来源:
注意事项
一、本科目满分150分,时限120分钟。
二、请在本科目答题卡的指定位置按要求填写(涂)姓名和准考证号。
三、请按要求用2B铅笔、黑色墨水笔在答题卡的指定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在题本上作答无效。
四、所有题目一律使用现代汉语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五、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整理好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
严谨折叠答题卡!
材料1
2016年7月23日,在北京延庆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内,一位自驾游女游客在猛兽区下车后,被老虎袭击,最终造成1死1伤的惨剧,一时间舆论哗然,有关渉事女子和八达岭动物园的新闻迅速占领各大媒体头条。2017年1月,宁波雅戈尔动物园再次发生老虎咬人事件。一名游客在近距离逗老虎时被老虎咬入园内,该名游客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园区内的视频录像显示该男子没有买票,是翻越动物园外面的围墙,直接跳进虎园的。2017年2月,同样是在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一辆自驾小轿车在通过狗熊散养区域时误开车窗,遭多只黑熊围堵,熊爪甚至伸进车内。
类似的事故为何屡禁不止?无论想省钱还是图新鲜,悲剧一旦发生就不会有转圜的余地。“为了几十块钱赔上身家性命,值得吗”,“明知道爬过去那边就是野兽,还往里钻,真不知道这些人脑子里在想什么,总拿生命当儿戏”。对于“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行为,很多网友表达了愤怒不解之外,也有网友试图解释这样的行为,那就是当事人太“轻敌”了。
老虎似乎离大家并不遥远,但可怕的是我们对老虎的了解其实仅仅局限在安全距离之外。动物园里,电视上,老虎看起来只不过像一只大猫而已,被老虎伤害甚至丧命的事几乎是难以想象的。其实绝大部分人并不了解现实环境中的老虎,这就导致了在很多人的认知里,老虎吃人的事似乎只是传说。信息的残缺与认知的不完善,最终导致了一起起悲剧的发生和重演。
轻敌和误判之外,有人认为,当事人行为逾矩,才是酿成悲剧的根本原因。不可否认的是当事人对自然规则以及社会规则的挑战才是酿成大祸的症结所在。正如网友所言:“不遵守规则,必将受到规则的惩罚”。
虎园里,对规则的忽视意味着对生命的忽视。虎园之外,这种对规矩的忽视又何尝不存在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小到强行插队、乱扔杂物、违章停车被谴责;大到偷税漏税、贪污腐败入监狱,甚至私闯虎园导致葬身虎穴,硬闯红灯导致丧生于车轮之下……每一次或严重或轻微的违规,其实都要付出代价。而导致悲剧发生的,无非是利己心和侥幸心战胜了对规则的敬畏之心。
对此,有专家认为,一桩桩的违规事件正在严重侵蚀社会诚信的根基:“法律如果不维护规则,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尝试挑战规则,正常的社会生活必将混乱。”“社会基本的道德诚信与规矩准则究竟该由谁来维护?”问题的答案不言自明,然而更重要的是,意外与悲剧应当唤起我们对于社会“守规”的呼唤。
材料2
一段时间以来,关于逃票的新闻时常见诸媒体。从搭乘高铁、公交车到乘坐地铁,从游览景点到逛公园等等不一而足。好像有卖票的地方,就有人琢磨怎么去逃票。打开搜索网页,甚至还有很多专门的攻略,逃票好像成了一项技术活。消费就要付费,这是市场规则。逃票,就是在破坏规则。可是,有的人却对此不以为然,甚至还要拿生命去逃票。
6月10日中午12:40分,3名游客从长沙生态动物园科普区的山林中下来,到了严禁行人通过的车行区域。
长沙生态动物园保卫科科长章宾介绍,3名游客并没有购买门票,也不顾警示标语,破坏隔离围网,进入了猛兽区。而就在5米外,有7只孟加拉虎。3人和老虎之间仅仅隔着一道4.5米高的电网。
按照园区规定,游览猛兽区域,游客必须乘坐园方安排的、有安全防护措施的大巴车进入虎园,并且在车内观赏老虎,严禁私自下车,更不允许徒步穿越。虽然3人当时处于虎园的安全隔离区域,但只要有观赏大巴进入园区,隔离区的铁门就会被打开,后果不堪设想。幸运的是,此时动物园一号岗亭值守工作人员发现了这3名游客,马上将他们带到了安全区域。
动物园工作人员立即报警。民警对3名游客无视警示标语,随意接近猛兽区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这3名游客随后也花了360元,补了3张门票之后离开。事发后,动物园工作人员修复了被破坏的围网。
这3名游客算是幸运的,但也有不幸的逃票游客。2017年1月29日,大年初二下午两点钟左右,宁波雅戈尔动物园发生了一起游客逃票、翻越围墙进入老虎散放区的事件。逃票进入的男子被老虎拖拽撕咬,动物园的工作人员赶到之后使用鞭炮、水枪等方式对老虎进行驱赶,但老虎始终没有松口。宁波市公安局特警赶到现场,击毙老虎之后,将被咬男子救了出来。但男子伤势过重,最终失去了生命。
事后,据动物园管理部门发布的微博显示,死者张某和同行的李某某没有买票,从动物园北门西侧翻越3米高的围墙,又钻过铁丝网,再爬上老虎散放区3米高的围墙,围墙外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并且顶部装有70厘米宽网格状铁栅栏,即使如此,张某还是进入到了老虎散放区,最终酿成慘剧,张某失去了生命。被击毙的老虎为东北虎,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在动物园景区逃票有生命危险,在一些没有大型猛兽的自然风景区,逃票也不安全。2016年10月4日下午18点左右,6名游客为逃避每人145元的门票,绕过五台山风景区西线检票处,沿古清凉寺方向徒步,进入半山腰的树林之后迷失方向,随后大声呼救并电话报警。直到晚上23点左右,有僧人听见隐约呼喊声,这6名游客才最终获救。
2016年2月8日,7名游客逃票进入河南云台山风景区,迷路后被困悬崖,第二天凌晨获救;同一个月,有游客逃票被困江西三清山一天一夜,最后被民警和景区工作人员救出;2017年3月,两名游客逃票被困东莞樟木头森林公园21个小时,在树底下蜷缩了一夜才被救出;2017年4月1日,两名游客逃票进峨眉山迷路,景区管委会接到报警后组织公安、交警、消防和景区工作人员搜救4个小时,第二天凌晨1点多将两人救出。
针对逃票,各地景区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效果似乎并不尽如人意。有翻山的,有坐船的,有搭梯子爬墙的,有托举拉拽表演杂技的,更厉害的还有坐殡葬车冒充出殡的……逃票方式千奇百怪、五花八门。网上的逃票攻略一搜一大把:有地方某个景点的逃票攻略,有全国各大景点的逃票攻略。攻略号称吐血整理,还说不是教你诈。这些“大公无私”、不花钱的逃票攻略效果如何不得而知,有花钱的逃票攻略,那效果就相当有保证了,这些不走寻常路的野导游甚至把带人逃票变成了一种产业。
2013年4月10日,湖南凤凰古城实行古城景区一票制,参观古城内9处景点需购买148元的套票。这个制度催生了一批专门带人逃票的野导游。如果说有些游客逃票是因为高票价,那么有些游客的逃票就跟票价无关了。有一些公益性景区的门票价格基本上是象征性的几块钱,为的是培养公民的规则意识。比如香山公园淡季门票5元,旺季也不过10元,但还是有人里应外合、爬梯翻墙,就为了省了这几块门票钱。票价这么低,为什么还要逃呢?某网站对游客逃票行为曾经做过一个网上调查,在逃票原因的调查中,除了一种认为票价不合理的观点之外,另外大部分的参与调查者觉得逃票能带来自我满足,很有成就感。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票价低也逃票。
逃票看似小事,但却关乎诚信与规则。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逃票,都会成为自己的诚信污点,而从规则的角度来说,逃票的背后,意味着有更多守规则的人在为此买单。破坏规则,其实就是对整个社会的不公平。而逃票处罚轻,违规成本低,是其存在的主要原因。规则面前没有大小,勿以恶小而为之。针对逃票乱象,现在有的地方和部门,已将逃票纳入诚信记录,这对逃票者来说,应该是个警醒。
材料3
“讲规矩”是近来的一个高频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
什么是“规矩”呢?按照中共中央机关刊《求是》杂志刊发的文章解释,“党的规矩总的包括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我们应该怎样理解和遵循“讲规矩”呢?在工作接触中笔者发现,一些人的态度是——“规矩中允许做的,认真做好;规矩中没允许做的,坚决不做。”这样对不对呢?依笔者拙见,不完全对。“规矩中允许做的,认真做好”,这一点没有异议;“规矩中没允许做的,坚决不做”,就值得商榷了。
“没允许”不等于“不允许”。“没允许”做的事情,可能是前所未遇的新情况、新问题,现在还没来得及立规矩;也可能是可想而知的正常工作,不必立规矩;还可能是属于细微末节的小事,不值得立规矩。“法无禁止即可为”,也就是没立规矩的事情是可以探索的。工作中,只要合情合理合法,符合小平同志当年提出的“三个有利于”,就可以大胆试、大胆闯。成功了,自不必说;失败了,告知后人“此路不通”,这就是“摸着石头过河”,是改革难免要付出的成本。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们国家发生翻天覆地的可喜变化,成功经验就在这里。与此相反,“不允许”是已经立下禁令,是丝毫不可触犯的。
在这里探讨“没允许”和“不允许”两个词的区别,不是茶余饭后咬文嚼字,而是针对在强调“讲规矩”的新形势下出现的令人“不悦”的现象:有些公职人员把“没允许”与“不允许”完全等同起来,遇到凡是没有上级“红头文件”允许的情况一律视为“不允许”,有些亟待处理、答复的事情,即便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请求,也因“没有明文规定允许”而被搁置一边,让登门办事的人心急如焚又无可奈何。这样“讲规矩”是不是过于僵化和教条呢?这是不是某些公职人员为自己“不作为”寻找理由呢?这是不是对“讲规矩”的误解呢?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开拓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动力和源泉,也是中华民族最鲜明的民族禀赋。当前,我们正处在社会大变革、大发展时期,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在发展的道路上,会不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明文规定”不可能同步跟进、面面俱到。这就要求每一名党员、干部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要有遇山劈路、遇水架桥的政治勇气和责任担当,敢于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做前人没有做过的事,既做“讲规矩”的表率,也做闯新路的先锋。否则,时时处处缩手缩脚,万事都等“红头文件”照本宣科,社会发展就会严重滞缓。
材料4
微博上曾流行过一个段子,调侃国人集体闯红灯的陋习:“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并美其名曰:“中国式过马路。”转发此段子的人不少,有网友还加上自己的感慨:嚯!这是过马路啊,还是过景阳冈啊?靠人多硬拦汽车,忒不文明!
感慨归感慨,仔细一想,还真让这段子说准了。平常我们过马路时,这样的过法并不鲜见。有一两个身影老老实实等变灯,还被同伴责骂:快点儿,别傻等了!许多时候,我们自己下意识也就随大流走了,一抬头:哎,这不红灯吗?我怎么过来了?怎么会建立起这种“集体无意识”呢?说大一点儿,这跟我们的抉择偏好有关系。
为人们的抉择提供参考的尺子,大致有两把:一把叫后果论,一把叫原则论。后果论,就是预判行为的后果,有利则行,有害则止,趋利避害。好比说躺着看书有害视力,老低头坐着对颈椎不好,那就别这么干;适当的锻炼有利健康,那就坚持。原则论,则是做事情前先对照某种原则——或是社会的某种约定,或是心中的道德律令,合则为,不合则不为,不管行为会产生什么具体后果。孔子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不合准则,不干。按照现代话说,违反程序的正义,即便会取得好的实际效果,也不对。
这两把尺子,各有其适用领域,并无优劣之分。有时候,人们是两把尺子一起用,融合并济,利义兼得。我们需要警惕的是僵死的原则论和庸俗的后果论。庸俗的后果论,就是压根儿不问是非,不讲规矩,只言利害,甚至只看到眼前的蝇头小利,或者自己的小方便,就毫无顾忌,抛弃规则。
这种抉择偏好,在我们日常生活的细节方面,体现得尤为突出。高空抛物、践踏花草、无视红灯过马路……种种陋习,背后都有庸俗后果论的影子。其实质都是:明知违反公共约定,这么干是不对的,但心里“冻结”了原则,只看后果——逮着了,后果也不严重嘛。为了消解心中的不安,还常用“人家都这么干的”来做挡箭牌。
材料5
习总书记指出,“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始终坚持“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带头学规懂规,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防线。其实,不止是领导干部,每一个普通公民都应该有规矩意识,养成守规矩的习惯。守规矩不仅是遵纪守法的需要,也体现了一个人的文明素养。
有人说,规矩是人们应该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讲规矩是工作所需、事业所需、发展所需,也是一名领导干部健康成长的必然要求。其实,从更宽泛的角度看,规矩是统一人们思想和行动的,是一种约束、一种准则、一个界限。守规矩既是一种责任和义务,也是一种境界和修养。孔子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说明他很看重规矩;孟子则直接指出,无以规矩,不成方圆;荀子认为,言有召祸也,行有招辱也,君子要慎其所立,也含有守规矩的意思。可见,自古以来,讲规矩、懂规矩、守规矩,一直是我们中华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要求领导干部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素质,预防腐败问题发生,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懂规矩、守规矩,绝不仅仅是干部们的专利,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具有这种意识,养成守规矩的习惯,让懂规矩、守规矩成为一种文明自觉。
守规矩,需要“四步走”。
法律法规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不懂法的法盲和无视法律的狂人,都是不可能守规矩的。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学法、守法、用法,依靠法律办事,这是守规矩的底线。同时,党员有党纪约束,干部有处罚条例,普通群众也有单位的工作制度和社会文明公约的要求。要树立守规矩的意识,注意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要触碰纪律、制度和公约的红线。在遵纪守法上,对自己的要求必须更严一些,标准要高一些,摈弃排队加塞、走后门的念头,遏止靠逾越章法、蔑视制度找寻优越感的思想,真正把讲规矩当作一种责任。最后,当守规矩成为一种习惯,就体现为一种文明素养。要不断加强学习,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增强守规矩意识,让规矩和制度入脑入心,并外化为自觉行动,既从心所欲地做任何事,又始终能够守住红线、底线,而不逾矩。
当今社会,我们并不缺少规矩,缺少的是人们守规矩的意识和素养。加强对不守规矩者的处罚力度,也许可以有效遏止不守规矩现象的发生,但是,不如从培育守规矩的意识和习惯出发,让人们养成守规矩的文明素养更积极、更主动。守规矩,人人都有责任和义务,让我们从培育守规矩的文明素养做起吧。
材料6
带狗上公交,甚至“狗占人座”的现象时有发生,尽管不是很普遍,但是总容易引发社会的争议,其焦点都指向公共文明的短板。的确,公共空间中每个人的行为必须服从公共安全与公共秩序的需要,从而对行为的自由作为约束,并将一部分自由的权利让渡给公共空间。城市养狗等宠物也是如此,但是养狗不能损害公共利益。例如,带狗上公交,一方面侵占了公共交通的资源供给,哪怕有的当事人解释,给狗刷了卡,也是不允许的,客观来说不是钱的事,而是占有了他人乘车的空间与便利;另一方面可能对公共安全带来影响,如对狗疏于约束会吓到小孩、绊倒乘客等等,还会影响公共卫生甚至传播疾病。
“狗占人座”是公共文明现状的缩影,折射出少数人缺少公共意识,将个人的自由凌驾于公共安全与公共秩序之上,将好恶与道德的判断建立在损害公共利益之上。毫无疑问,对此类不良现象必须加以批评和谴责。然而,对公共文明的培养,仅仅局限于道德评价和教育引导是远远不够的。从很大程度来说,公共文明更该是规则的文明,即具有共识的行为界限,哪些是允许的,哪些是禁止的,违反了又该如何处理,给予个体行为以清晰的界限。
这些年,加强城市养狗立法的声音不断,规范养狗行为,禁止狗进入公交、商场、学校等场所也是内容之一,都列入了相关的法律条款。例如,《A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乘客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但是,徒有法不足依的现象比较普遍。我们无法奢望不出现个案,问题在于出现了该如何处理。对此,公交司机表示自己无权处理与罚款,而车辆运管部门解释了一通法规,又建议司机报警,由警察处理。管理踢了皮球,只会弱化法规的效率,公共文明事实上还是处在蛮荒地带野蛮生长。倡导和培养公民的文明素质,不但立法要快速跟进,而且城市管理的方式、手段,也要适应社会的发展,真正地管起来,富于智慧与效率。
一、根据材料四,分析“中国式过马路”属于哪种“尺子”?不超过10个字(5分);请用一句话概括这段材料的主题。
要求:概括精炼,不超过30个字(5分)
二、根据材料五,分析归纳守规矩“四步走”分别是哪四步。
要求:条理清晰,归纳的四个步骤共计不超过50个字(10分)
三、参考材料二,请站在园区管理人员的角度,面向广大游客,撰写一份禁止逃票的通知。
要求:不超过250个字(15分)
四、根据材料六,假如你是A市文明办的工作人员,请拟写一份调研报告的提纲,
要求:限定在400-600字之间。(25分)
五、结合给定材料,请以“规矩”为主题写一篇议论文。
要求:自选角度,立意明确,语言流畅,思路清晰。不少于1000字。(40分)
注:试题来源于网络及考生回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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