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30 06:00:00 | 来源:考生回忆及网络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与传统的作文考试不同,是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依次作答在答题纸指定位置。
4.答题时请认准题号,避免答错位置影响考试成绩。
5.作答时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纸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
二、给定材料
材料1:
多年来,我国公路运输超限超载问题日益严重,逐渐成为危及道路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超限超载现象出现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2000年以来超限超载现象骤增,问题日渐突出。据某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国省干线公路计重收费站超载运输车辆通告数据反映,仅2012年3月1日至31日,在通行该自治区国省干线公路40个计重收费站的货运车辆中,超限超载车辆达33.54万辆,占通行车辆总数的67%。数据显示,由于超限超载严重,该自治区路桥安全形势越来越严峻。2011年第三季度,自治区专业管养桥梁安全排查发现的四类、五类危桥共142座,与2009年相比,危桥数量增加了13%。2011年第四季度,新增四类、五类危桥17座。2012年第一季度,又新增危桥5座。截至2012年底,全自治区专业公路养护总里程为1.96万公里,其中优良路率仅为50.5%、差路率达12%。另据报道,西北某省干线公路总里程为9646公里,每年新改建公路大约400公里。由于超限超载运输缩短公路使用寿命,每年需要增加大中修2000公里以上,造成损失高达每年10亿多元。专家估算,如果不考虑超限超载运输逐年增长的因素,仅按目前的损害程度评估,不到5年,该省境内国省干线60%以上将面临全线瘫痪。此外,恶性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压垮公路桥梁的事故也频频发生。超限超载的严重危害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材料2:
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成立由交通部牵头,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参加的全国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9部委联合推出了《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在我国展开了对公路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的“攻坚战”。《方案》要求各执法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认定标准,坚决查处,纠正各种超限超载行为。《方案》同时提出:“从2004年5月中旬起,力争在1—2年时间内由交通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出台相关政策,对车辆通行费和公路养路费的收费标准和征收方式进行调整和完善,并提出具体的政策措施,用经济杠杆调节车辆超限超载的利益关系。”
据某省有关执法部门调查反映,该省运输市场运费大约为每吨公里0.2元甚至0.1元,运价很低。多年来由于公路通行费增加和各种规费、罚款等因素影响,为了营利,企业和司机不得不增加装载量。由于我国公路通行费等规费都是按车辆核定吨位收取,不管是否超载、核载或空载,均按同一标准收费。比如标10吨的车,过路过桥费是按10吨来交,多装也是这个标准。于是实际装的有六七十吨甚至七八十吨,因为超的这部分不用交通行费了,运输企业大多用这样的办法来弥补运价低的损失。
2006年,交通部出台了一个《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指导意见》,规定车辆收费不再按货车的核定载重量而是按其实际载重量收费,即计重收费,尝试用经济手段遏制超限超载行为。有专家算了一笔账,以载重量5吨的货车为例,车辆自重7.5吨加上载货5吨,原来执行按车收费标准时,约需60元/100公里。执行计重收费标准后,满载12.5吨时仍为60元/100公里,车货总重为10吨时为55元/100公里,空载时为45元/100公里,均比按车收费标准节省了费用,可见实行计重收费后,货运成本将会降低。据了解,作为全国率先实施计重收费的江苏省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恶意超限超载车辆减少,超限50%至100%的车辆减少42.86%,超限100%以上的车辆减少83.74%。但在其他地区,计重收费效果却并不乐观。据某省公路管理局人士称:“实行计重收费后,大量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改道行驶普通公路,造成大量普通公路不堪重负,路面病害迅速发展,通行路况日益恶化。一些超限超载车辆为规避计重收费,还想方设法改走农村公路。由于农村公路设计的建设等级低、承载能力差,损坏速度加剧,已经严重影响到农民的安全出行。”
2007年,为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9部委又颁布《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提出了建立治超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治超工作长期、有效和稳步推进的长远目标。
业内人士指出,超限超载问题在一些资源能源地区情况更加严重。特别是煤炭、石油以及基建用的砂石、钢材、水泥等建材运输比较集中的地区,因为直接涉及一些地方和行业的经济发展,“干扰多、阻力大、矛盾多、压力大”的现象十分突出。
材料3:
货物堆得像小山一样,车速慢得像老牛一样,黑烟冒得像拖拉机一样……这是人们对公路上超限超载车辆形象的比喻。连日来,记者深入某省超限超载治理现场,了解超限超载车辆疯狂的背后。
稽查科科长周俊:超载超限实在也是没办法。最主要的是车子的运费几年没涨,但是油价和驾驶员的工资涨了,车主的成本高了。还有一个就是我们工厂造的车子,它本身会引起超载、超限发生。
记者:什么叫工厂造的车子会引起超载、超限发生?
周俊:有的生产厂家在设计过程中就把超载能力算进去了。这么跟你说吧,有的车即便不改动也可以超载,而且批量生产的时候,一些厂家还会对所用钢材的材质、型号做改动,这些改动从外观上很难辨别,但车辆的载重能力会增加不少。
记者:这种车上路会有危险吗?
驾驶员刘师傅:危险肯定有的,拉多了刹车不灵,也容易出事故。其实谁都不想超载,现在就是不超载挣不到钱,不超载的话跑一趟亏一趟。
据周俊介绍,目前全国公路车辆运力总体上是供大于求,竞争过度,唯一的竞争手段就是杀价。上世纪80年代每吨公里2毛钱左右,如今20多年了,最多只涨到3毛钱左右。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运输企业及个体户竞相压价,很多车主不得不采取超载方式争抢生意。
除了货车生产企业,全国各地数量众多的汽车改装厂也提供货车改装服务。记者以客户身份来到一家紧挨210国道的汽车修配厂,只见满地油污的店前停着两辆自卸货车,一片狼藉的地上丢弃着一串弹簧钢板。
记者:这车还挺新的啊,还要做些什么?
工人:加装辅轮和后桥,加高栏板,还要加固弹簧钢板。
记者:是增加载重量吗?
工人:对。
记者:要花多少钱?
工人:3000来块。
记者:车改装后上路安全吗?
工人:不知道,我们只知道给钱干活。
记者接着询问改装是否需要什么手续。一旁的老板说,客户有要求双方可以签一个合同,别的不需要。但车辆被查的话,我们不负责任。
材料4:
超限一词源于我国《公路法》。其中第50条规定了超限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内行驶”。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对运输车辆的超限标准作出了具体规定:如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以上);车货总长18米以上;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车辆轴载质量在规定值以上等。机动车辆行驶需要遵守不同等级公路的限载标准,如果超限运输,必须接受执法部门的查处。根据《公路法》有关条款,超限的法律责任除罚款外,造成公路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根据国务院《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超载行为可处以罚款、警告并同时吊扣驾驶证等行政处罚。
据某省交通厅交通稽查总队李主任介绍,交通部门查车,主要是查超限,而交警则主要查超载。虽然根据法律要求,交通路政和公安交警分工明确,各管一摊,但具体执法过程中却常常出现问题。比如交通、公安两家在治理超限超载中,有时会出现处罚标准不一的情况。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超过核定载重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但交通厅部署的大规模治超专项整治行动,则要求对超载车辆单车处罚不得超过1000元。两个标准前后不一,很多司机询问我们到底该遵循哪个标准。此外,因两家检测站点数量和分布不均,经常发生重复处罚,严重的一次甚至出现十几辆被重复处罚的车辆集中堵在检测站口,造成高速路大面积拥堵,严重影响正常的公路交通秩序。
有专家指出,随着我国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很多地区固定治超检测站点布局明显滞后,数量过少,根本无法适应《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的就近引导和卸载处理的要求。加上流动治超受人员、设备、安全环境条件等因素限制,难以做到对超限超载车辆监控检测全覆盖。由于检测站数量有限,而国省干线公路车流量大、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多、超限吨位大,检测工作难度不小。据有关部门测算,每个检测站昼夜24小时连续单向检测,其检测率仅为该线路单向超限车辆总数的28%,尚有72%的超限车辆漏检。由于检测站偏小,管理、执法难以到位。各种对抗执法检查的招数层数不穷。如有的超限超载车辆采取在检测站前分载,驶离检测站后再合载的办法;有的超限超载车辆绕道逃避;有的受检车辆司机花钱雇一些闲散人员每天“望风”,根据执法人员的行踪调整“闯关”时机;有的运输企业和司机甚至买通交警或公路执法人员,通过建立稳定的保护伞逃避处罚。还有一些执法站点迫于风险和压力,采取“以罚代管”,交罚款就放行,客观上造成超限超载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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